⒈ 恢复纠正。
引《唐律疏议·户婚中·以妻为妾》:“诸以妻为妾,以婢为妻者,徒二年;以妾及客女为妻,以婢为妾者,徒一年半,各还正之。”
1. 因为还正在学习中文的过程中,所以如果能原谅我的错别字的话我会很高兴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