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查究责备。
引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﹝ 秦二世 ﹞下 去疾、斯、劫 吏,案责他罪。”《汉书·韩安国传》:“今 梁 使来,輒案责之, 梁王 恐,日夜涕泣思慕,不知所为。”
1.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对我国原有检察制度的重大突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