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中国专营外汇业务的专业银行。1912年成立。曾是中国旧时国民党政府控制的四大银行之一。建国后在大陆的机构由人民政府接管改组,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,成为专营外汇业务的银行。1979年3月,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。其主要任务是:统一经营全国的外汇买卖业务;办理一切贸易和非贸易外汇的国际结算;有计划地组织外汇资金;办理进出口信贷业务。中国商业银行法实施后,逐步转制为国有商业银行。除中国大中城市均有分支机构外,在伦敦、纽约、东京、巴黎、新加坡、悉尼等地都设有国外分行。
1. 为了防止呆账坏账发生并预防通胀,中国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上升了三倍多。
2. 议付行证明本信用证条款已履行,可按电汇索偿条款向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索回货款。